关于公示2021年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2025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
青岛市科学技术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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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08 0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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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(市、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青人组〔2020〕4号)、《关于印发<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考核评价方案>的通知》(青科字〔2022〕13号)要求,经基地自评、现场考察评价等程序,现将2021年青岛市离岸创新创业基地2025年度考核评价结果(附件)在“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”http://qdstc.qingdao.gov.cn进行公示,各区(市、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各有关单位可在科技计划项目模块点击“结果公布及公示”,点击“查看”,查看公示内容。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。
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。提出异议时,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,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写明联系人姓名、联系地址及电话,并加盖单位公章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
邮 编:266071
传 真:85911333
联系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工作处(科技人才处) 85911893
监督处室及电话:
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5911362
青岛市科学技术局
2025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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